仪农发[2010]16号
各乡(镇)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管理工作,确保农户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,现结合我市农村沼气建设情况提出如下规范要求。
1、安全生产。建池技工在建池施工时,要注意安全,防止虚土塌方、地基不实造成地面构筑物倒塌等危险现象发生。
2、严禁烟火。沼气池附近严禁烟火,要教育小孩不要在进出料间、输气管道附近玩火,以免发生火灾。
3、安全用气。农户在沼气使用过程中,若发现漏气现象,要及时打开门窗保持空气畅通,并关闭气源总开关,请专业技工维修更换;每次使用完沼气要把开关拧紧,不使沼气在室内扩散。
4、安全出料。严禁农户进池人工出料,要采取机械出料;技工人员维修沼气池时,要保证进料口、出料口、活动口等三口通风透气,下池前要放置小动物试验无恙后,方可身穿防化服进池维修。
5、安全管理。农户沼气要坚持进料口、出料口、活动口等三口盖紧盖实,防止小孩、禽畜等掉入沼气池内,发生意外事故。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安全工作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,明确责任部门,加大宣传力度,确保农户沼气安全生产、管理和使用。
2010年7月5日
抄报:省农委环能处、扬州市农委能环站,市安监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存档。